9月30日,安徽泾县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泾县法院第二法庭召开。会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部分债权人、管理人代表、职工代表等70余人参会。
会议通报了该案审理情况。2015年11月9日,安徽省泾县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该院申请破产清算,该院于2015年11月10日裁定受理。2016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对公司债权进行了审核。截止9月18日,各方确认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为2.8亿余元。经专业机构评估,腾达房地产公司可变现资产价值0.778亿元。因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该院于9月27日宣告公司破产。会议还审议了管理人对该案新申报债权初审及异议复核情况的报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和管理人报酬及费用方案的报告;对管理人提交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并由管理人回答了部分债权人的问题。
会议召开之前,法院召集清算组和公安部门提前召开了预备会议,就会场布置、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了协商和准备,为会议的平稳召开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来源:泾县法院研究室 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