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因此,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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