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范围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个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政府的行为属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但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或是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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