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成本费用该如何分摊?
答: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费用分摊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对土地增值税成本费用分摊方法,如果地上建筑物结构、层数、面积差异不大,使用“占地面积”法;如果地上建筑物结构、层数、面积差异较大,使用“建筑面积”法。你局可根据清算项目的具体情况,在这两种方法中选择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