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
土地增值税优惠备案是指符合土地增值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具体包括:
(1)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征土地增值税(减免税性质代码:11129901)
(2)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减免税性质代码:11052401、11052501、11059901、11059902)
【政策依据】
《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4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土地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号)
【办理条件】
符合土地增值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
【受理部门】〔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审核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报送资料】
(1)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征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证明材料
——财产处置协议原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归档)。
——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2)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
必报: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价值证明等书面材料
——财产处置协议原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归档)。
——改组重制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条件报送:
投资、联营的还需提供:
——投资、联营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原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归档)。
——投资、联营合同(协议)(原件查验、复印件归档)
【基本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