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7号 星期五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用户登录   用户注册 忘记密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山东国地税关于调整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报送期间的通告
2018-03-01 15:31:14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减轻纳税人负担,简化财务报表报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调整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报送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报送期间

  自2018年2月1日申报期起,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划分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财务报表由按月编报改为按季编报。

  二、财务报表报送注意事项

  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种类和报送期间应与金税三期系统中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一致,若申报时出现财务报表种类和报送期间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更正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特此通告。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26日

来源: zhtax.cn    
最新公告
会员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工商总局 山东国家税务局 青岛国家税务局 中国财政部 青岛市工商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国外交部 青岛国际经济信息网 四方区劳动代理中心 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 中国产业报协会 中国税务杂志社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合作加盟 广告业务 会员服务忘记密码 投诉建议

Copyright  中惠涉税鉴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惠咨询集团  本站资料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咨询电话:0532-85628680   专用邮箱:goodqdzh8@163.com
备案序号:鲁ICP备18051875号  鲁公网安备37020302370978号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