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是指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2012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2年第57号公告,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作出了具体规定。今天,小编主要向大家介绍在各地区税率不同的情况下,如何在汇算清缴时确定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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