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补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10-28 00:00:00
01
挂牌补助项目
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9年1月1日以后在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等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共同负担。
02
直接融资补助项目
对2019年1月1日以后在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等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股权融资和发行债券融资)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奖补:
1.年度累计直接融资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低于500万元,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
2. 年度累计直接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
单家挂牌企业年度累计直接融资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市财政负担。
来源: zhtax.cn 作者: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