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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优惠?
2019-11-14 10:21:4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优惠? 
答: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来源: zhtax.cn    作者:青岛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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