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绿色税种,承载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的神圣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下称耕地占用税法)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耕地占用税由条例上升到法律,体现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坚定决心和历史担当,对保护耕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意义重大,也是对我国健全“绿色税制体系”的补充完善。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坚持以深入贯彻耕地占用税法为契机,以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为抓手,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强化领导,统一思想,健全制度,协同共治,全市耕地占用税管理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坚持实事求是,正视管理困境
耕地占用税具有税种小、税源分散、征管难度大,且涉税信息滞后,对外依赖度高的特点。耕地占用税法实施之前,对农用地转用实施“招拍挂”的土地,基本上是由用地申请人(即原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收储中心)申报缴纳,这一部分税能够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从实际情况来看,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耕地现象时有发生,因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生态环境、财政、乡(镇)政府、村委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管理协同、征管互助”等协作机制,加之个别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存在风险隐患,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款的流失。解决好这一管理难题,一方面要加强耕地占用税法宣传力度,让更多纳税人掌握税收政策,增强税收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要不断健全耕地占用税协同共治、信息共享机制,从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保障层面上解决问题。
二、积极主动作为,破解管控难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根据全市耕地占用税征收面临的实际情况,在全系统各级税务机关提出“一把手”亲自协调、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主管部门加强调度、其他部门协助配合的内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合力推进耕地占用税管理工作。通化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毕洪利多次向通化市政府汇报此项工作,取得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分管副局长王慧玲带领相关科室直接到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协调推动,为加强耕地占用税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加强协同共治,推动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同,实现信息共享,不仅为了征收耕地占用税,更重要的是共同惩治违法占地,保护耕地。通化市局主动与同级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发公函、上门拜访等形式,与相关部门明确:每月10日前,通过政府交换站,传递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全面获取农用地转用、经批准临时占地、未批先占查处等有关方面信息,并阅卷归档,有效运用。对未经批准占地、临时占地、改变用途、污染损毁应税土地实施动态跟踪管理,通过开展风险核查工作,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三)强化环节管控,防范执法风险。一是建立“先税后证”控管模式。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在向纳税人发放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同时,通知同级税务机关核实纳税情况,自然资源部门必须在核查耕地占用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后,再为其办理供应建设用地手续。二是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检察部门涉税事宜的公益诉讼,加强对耕地占用税的监管力度,均指派专人负责运用外部门交换信息,进行信息筛查比对,建立管理台账,定期统计汇总数据,开展信息比对分析,排查征管隐患,堵塞征管漏洞,相关资料及时归档登记,将耕地占用税管理内控制度嵌入业务流、信息流和管理流之中,进一步加大压欠力度,有效防控执法风险。三是开展督导检查、专项检查。通化市局定期抽查各基层单位有关征管档案资料,检查耕地占用税申报资料真实完备情况、依法办理税收优惠占地的后续管理情况,并组织专人集中检查辖区内的景区、矿山、度假村、山庄、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明显改变耕地用途的敏感区域纳税情况,形成耕地占用税管理的高压态势。
(四)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政策。耕地占用税法颁布后,通化市局编印了4000份《致全市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的公开信》,从纳税申报请知晓、税额标准请了解、税收优惠请记好、咨询方式请记牢四个方面全方位向市领导、自然资源部门、村委会和纳税人宣传耕地占用税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并对一线税务人员开展培训辅导107人次,再由税务人员向相关纳税人开展逐户辅导。与此同时,还通过在门户网站、《通化发布》、大厅LED显示屏、人流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政策文件等方式,广泛开展耕地占用税政策宣传,真正做到了宣传无死角。
三、强化协同共治,做到久久为功
(一)耕地占用税协同共治、齐抓共管的格局基本形成。目前,通化市局已与同级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起耕地占用税信息共享机制。截止目前,通化市局已获取相关部门涉税信息281条,为耕地占用税源泉控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违法占地耕地占用税核查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对获取涉税信息开展实地核查,全市共核查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216条,核查补交耕地占用税384.17万元,课征滞纳金98.11万元。
(三)耕地占用税法宣传深入人心。通过多渠道、多领域开展耕地占用税法宣传活动,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单位、广大农村农民对耕地占用税法的了解和遵从度不断提高,各类违法占地、未批先占等占用耕地行为明显减少,为保护全市耕地发挥积极作用。
(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增强了纳税人获得感。通过加大耕地占用税申报数据的审核力度,充分发挥风险平台提醒作用,对新办、新注册、新转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和纳税申报辅导等措施,截止2019年10月底,通化局落实耕地占用税减税降费政策11户,减免税款3141万元,增强了纳税人对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