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清缴正在进行中,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是很多企业关注的问题,本文就职工教育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问题予以总结。
一、基本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二、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如何确定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它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