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首先要确定收入总额,它不仅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起点,还是判断企业能否享受税收优惠等的重要指标,比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计算高新产品占收入比例、软件企业优惠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行业判断、加速折旧企业所属行业判断、西部大开发优惠行业判断以及核定征收企业税额计算等等。企业在具体享受税收优惠或计算核定征收所得税税额时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判断。
一、基本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