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星驰对赌失败11亿豪宅转让看:对赌交易现金补偿的税收处理
2020-09-02 09:25:34
日前,有“喜剧之王”之称的周星驰因之前签下的对赌协议到期,利润不达标需作出赔偿,抵押了自己市值11亿港元的豪宅。
据悉,周星驰旗下公司比高集团在2017年被上海新文化以13.3亿购入51%股权入股,当时周星驰签下对赌协议,从2016至2019年利润总承诺达10.4亿人民币,不达标的话会由他做现金补偿或者回购。
根据新文化财报显示,2017至2019这三年,PDAL公司净利润合计为6.52亿元,未达承诺业绩。按照对赌协议,周星驰需要补足数亿元的差额。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什么是对赌协议?税收如何处理?
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融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投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对赌协议的方式很多,今天我们只分析星爷这种现金补偿的对赌税收处理。
例:对赌协议的双方假定为A和B,约定情况未出现。A支付补偿金给B。A为转让方,即支付补偿金的一方,分个人和企业两种情况来看;B为受让方,即收到违约金的一方,分个人和企业两种情况来看。
1.A为个人时,支付补偿金给B,由于先期转让时已就转让所得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支付补偿金减少了转让所得,是否能退还先期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各地答复也不一致,有可以退还的,也有把他看成两笔交易事项不允许退还的。品税阁观点:如果把他当成一揽子交易来看,后期的补偿是合同的一部分,可以减少所得,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也减少,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退还,并且这部分退税也不受三年退税期限的限制,也不必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为《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要求退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一规定,是基于结算税款之日起,而对赌交易支付补偿金是由于出现了新的情况造成结算的个人所得税多缴,应以支付补偿金之日计算个人所得税为结算缴纳税款之日,因此不受三年退税期限的限制,也不必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A为企业时,支付补偿金给B,由于先期转让时已就转让所得并入当期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支付补偿金减少了转让所得,是否能退还先期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者减少当期所得额?
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各地答复也不一致。品税阁观点:如果把他当成一揽子交易来看,后期的补偿是合同的一部分,可以减少所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也减少,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退还。退税期限上面已叙述。
3.B为个人时,收到补偿金,是作为投资成本的减少还是作为个人收入的增加?
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各地答复也不一致。品税阁观点:如果把他当成一揽子交易来看,后期的补偿是合同的一部分,应当作为投资成本的减少,而不是确认为个人的收入。
4.B为企业时,收到补偿金,是作为投资成本的减少还是作为企业收益的增加?
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各地答复也不一致。品税阁观点:如果把他当成一揽子交易来看,后期的补偿是合同的一部分,应当作为投资成本的减少,而不是确认为企业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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