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
主要条款:各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廷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
关注理由:对中小企业而言,该政策算得上疫情期间最给力的政策了,盼望再延续一段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