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公司某采购人员持由该公司开户银行签发的,不能用于支现现金的银行本票,前往某销售公司购置一批价值 100 万元的商品,在前往途中,由于该采购人员保管不慎,银行本票被盗。 随后, 三星公司根据该采购人员的报告,将银行本票被盗通知该银行本票的付款银行,要求挂失止付。 但该银行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拒绝办理挂失止付。问 :
(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否正确? 为什么?
(2)三星公司在被银行拒绝挂失止付后,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答:(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正确的。因为《票据法》规定: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3)①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4)②向人民法院提出普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