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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成常态,企业和个人有哪些税务风险?做好这几点不怕查!
2021-01-29 11:10:20

 在大都市而言,相信很多人都因为堵车而苦不堪言,除了周末出去自驾游或者开车回老家方便一点,对于不少上班族来说,车已经成为一种负担。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因为有车,于是就出现了经常开自己车给公司跑业务、接送客户、谈生意。

要说自己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是自己负担,这本是情理之中,可是要是为了公司使用,那么产生的一切费用也应该是公司承担了。

这本来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中间还是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员工开车自己的车出去了,那么期间产生的费用,到底为了给公司办事所产生的,还是员工办个人私事产生的,这就说不清了。

尤其是对于财务来说,一旦员工将费用发票拿过来要报销,财税又该怎么做呢?是该报销,还是不该报销,一旦报销以后会产生什么样的风险?如果确定是私车公用,那么期间产生的费用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而有的公司则和员工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员工私人汽车在公用期间,公司向员工支付租赁费用,那么作为个人,需要缴税吗?如果需要缴税,又该缴纳哪些税呢?

以上这些问题,相信不管是财务还是个人,都非常头疼。今天我们就来一次性搞清楚这个问题,帮助大家答疑解惑。

一、私车公用该如何处理?

为了避免出现私车公用经常出现的混乱局面,通常有3种处理方式:

1、企业和员工签订私车公用的协议

员工据实报销与车辆日常消耗的费用,和企业签订私车公用的协议,其中明确,车辆的具体使用情况和费用的分摊方式。

如果你去税务局咨询私车公用的解决办法,税务局也通常会给你这种签订协议的方式,因此既然税务局推荐和首肯,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税务风险比较小。

从整体上来看,这似乎是私车公用最好的解决方式。但是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理论和实践还是会有差距的。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实际操作中,会经常出现模糊不清的费用

(1)对于很多大企业来说,员工人数众多,私车公用的现象也非常多,总不能和每个有私车的员工都签订协议吧;

(2)代开发票难,因为私车公用的现象发生的非常零散,而且很多员工也并不愿意去代开发票,怕麻烦,并且很多地方对于个人代开发票的次数和金额都有管控,实际操作中难度不小。相信很多人都这么想,难道每用一次我的车,我都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这实在是太麻烦了。

2、公司建立一个私车公用的报销制度

在实际过程中,经常出现私车公用所产生的费用和个人费用混为一谈的情况,两者之间难以清楚地界定,比如某个员工开车出去了,说是办业务去了,可是当业务办完后,他又办自己的事情使用了,那么期间产生的费用谁又能够说得清呢?

因此这种情况真实性就难以界定了,如果财务做账,就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因此企业应该建立一套私车公用的报销标准制度,规避规模不清的费用和降低税务风险。

比如,根据实报实销原则,在实际是业务需要时,个人提出申请单,写明:时间、地点、事由等等,出行结束后提供报销凭证和报销明细表。再严格一点,里面的信息包括出行次数、里程数、相关费用等。

这样就能够避免私车公用期间,员工为自己办私事的情况出现,能够更好地规避税务风险。

3、企业给员工直接发放私车的车辆补贴

对于企业使用员工私车的情况,企业可以每月直接给员工发放用车补贴,用来弥补公费支出,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个人不用代开发票或者拿票报销,个人和企业都方便。

二、私车公用会产生哪些税费和税务风险?

一旦企业和员工签订用车协议的时候,取得租车收入会产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这四种税费,我们分别来看一下:

1、增值税

按照目前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没有办理的,按次计算,每次不超过500元,免税,超过500元正常纳税。

因此一旦员工和企业签订用车协议,那么员工最好办理税务登记,这样就可以享受月销售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优惠了。如果不办理税务登记,单次只要超过500元,那么员工就要缴税了。

2、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来说,私车公用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在企业列支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答案是不确定,国内还没有统一,只能按照当地的规定。我们分别来看一下不可以扣除和可以扣除的规定:

(1)企业所得税不可以扣除。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应当是企业本身发生的,而非企业投资者发生的,那么就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企业和个人签订协议,此协议需超过6个月,那么租赁协议中规定的费用就可以在税前扣除。

虽说签订了用车协议,但并不是说,其中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就可以随便扣除,这一点也是财务需要谨慎处理的。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也有两种情形,对于个人把车给企业使用所产生的收入,有“工资薪金”和“财产租赁所得”两种情况。

(1)补贴形式。因公用车,企业给员工以现金、报销等形式支付的收入,均视为个人因公用车的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税。

(2)签订租赁合同,未代扣代缴个税。此类情况应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税目代扣代缴个税。

4、印花税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个人和企业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立合同人应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目前私车公用已经是一种常态,不管是对于个人还是企业来说,一定要处理好其中的税务问题,否则会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来源: zhta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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