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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附有销售退回条款时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2
2021-09-26 08:55:46

 02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税收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来源: zhta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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