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进的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政策是否适用于企业新购买的别人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政策延期)》“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所以,在2018年-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单价不超过500万元的别人使用过的设备,也可以一次性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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