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4〕19号)的工作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深化税费服务新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4〕42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研究决定,2024年以“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为主题,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集成推出4大类11项48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意度。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办税缴费高频事项和纳税人缴费人热点诉求,树牢主动服务意识,强化科技支撑、数字赋能,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效能,全面增强税费服务的可及性、均衡性、权益性,积极推动系列惠企利民服务举措推广与落地,用心用情优化税费服务、全心全意办好惠民利企实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增添“税动力”。
二、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
持续丰富税费服务多元供给,从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税费服务供给基础,推动税费服务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一)优化税费业务办理渠道
1.根据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推广上线部署安排,分批次开展新电子税局扩围工作,2024年5月完成全市扩围,实现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根据总局部署安排,及时上线全国统推的电子税务局移动端,拓展“掌上办”服务,提升精准推送、智能算税、预填申报的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办税缴费个性化需求。
2.积极配合总局做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升级工作,优化网页端扣缴功能,丰富扣缴功能模块,优化手机端界面布局,实现一体化展示办理查询事项,更加突出“待办”提示,便利实际操作,同时做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升级宣传辅导工作。
3.将税务自助办税缴费功能接入政府自助终端(系统),指导各区、市税务局科学规划自助办税终端场地布局,将自助办税终端部署在街道、乡镇、政务服务自助办税区等,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打造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便捷办”服务模式。
在贯彻深化的基础上,青岛税务还将推出以下特色举措:
4.打造“青税捷办”新场景。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聚焦开业、注销等纳税人关切,创新推出“智慧开业”“一站式注销”等便捷服务。在精准推送、智能算税、预填申报等方面,持续推进服务场景式归集,不断提升精细化、便捷化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办税缴费个性化需求。
(二)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5.助力新设立经营主体尽早提升信用级别,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按季查询满12个月纳税人名单,通过征纳互动、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向纳税人发送政策提醒;在申请次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信用级别,并提供电子税务局查询服务,帮助新设立经营主体更快积累信用资产。
6.升级纳税信用管理系统,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下一年度起评分提高1分,连续评为A级的可累积提高(起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提升A级纳税人的容错空间;及时向A级纳税人推送相关政策内容,增强纳税人守信荣誉感。
7.优化“银税互动”合作机制,按照税务总局数据安全管理和信息保护相关规定,持续做好“银税互动”数据汇聚,依托新电子税务局,做好“银税互动”规范化管控,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高守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便利性。
(三)优化涉税专业服务管理
8.转变青岛原以纳税服务条线为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模式,有序推广涉税专业服务集中监管,制定符合青岛实际的转型时间表,推动将区、市税务机关所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集中到一个税源管理分局(科、所),逐步实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一个部门扎口管”“一批人员专业管”。
9.构建税务代理人员识别指标,完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积极探索大数据分析比对,形成监管合力,以涉税机构信用积分和服务人员信用积分为抓手,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三、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诉求响应
持续关注涉税涉费高频热点诉求,在健全工作机制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的同时,进一步紧贴企业群众实际需求,着力打通办税缴费堵点卡点,分类精准施策,提高涉税涉费诉求解决效率。
(四)健全诉求解决机制
10.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创推“接”诉即办、“解”诉协办、“结”诉联办,持续提高税费服务诉求响应质效。坚持智能化分析热点诉求,精细化研判共性问题,精准化定位工作短板,实现“未诉先办”,不断完善制度、流程、服务薄弱环节,实现从“解剖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推动诉求发现在早、化解在小、预防在先。强化直联点税务机关诉求感知“触角”作用,进一步提高诉求办理效率,办成办好纳税人缴费人反映较多的热点诉求,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
11.完善税费优惠直达快享机制,梳理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热点问题和集中诉求,推进“热点+诉求”精准推送,进一步提升宣传辅导实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申报享受遇到的实际问题。
12.优化可视答疑服务,整合各区、市局优势资源,搭建“一中心两辅助”答疑场所,成立三个可视答疑服务团队,每个团队由4-5个区、市局组成,企业可根据自己时间选择任意一场参加可视答疑,实现“一地答疑、多地共享”;及时梳理可视答疑过程中的高频问题,制作短视频类宣传产品,用于后期宣传辅导,实现“一期答疑、产品共用”。
在贯彻深化的基础上,青岛税务还将推出以下特色举措:
13.落实科技创新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聚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制作并推送个性化宣传产品,做好政策指引,加大宣传解读力度,便利各类创新主体享受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14.组织开展“每月一讲”线下培训。根据市、区两级热线收集到的高频咨询问题,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线下辅导培训,面对面解读关注度较高的热点政策,回应纳税人关切,组织税务专家现场解答政策难点,解决疑难杂症,实现税费咨询诉求的快速优质响应。
15.宣传征纳互动“首问首责”六要工作机制。向纳税人发放“首问首责”一封信,承诺落实好“首问即首责”要求,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有求必应。开展“大走访”活动,征求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通过线上征纳互动服务,实现对税费服务诉求全程“线上跟踪”,做到“可记录、可追溯、可考核”,督促一线人员切实履行“首问首责”,避免纳税人缴费人多头跑、重复问、无回音。
(五)增强破解难题实效
16.拓展增加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优先退税范围,持续跟踪监控纳税人退税办结情况,做好人工审核工作。
17.根据总局工作情况编制相关优惠政策指引,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理解和适用税费优惠政策。
18.开展面向新办纳税人的“开业第一课”活动,精准推送新办纳税人想要了解和需要掌握的政策、指引等宣传辅导产品。对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新办纳税人,在政务服务平台推送新办纳税人“开业第一课”政策礼包,引导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对已办理税务登记信息的新办纳税人,根据行业门类、登记类型等信息划分推送对象,分类推送个性化的政策和宣传辅导产品,帮助新办纳税人走稳“第一步”。
19.联合相关部门连续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优化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特别是小微经营主体的宣传辅导方式,分析企业不同阶段的发展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服务,促进优质中小企业实现梯度进阶。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红利账单推送机制和功能,做好常态化、个性化、定制化的红利账单推送,提高针对性、时效性。
20.持续开展大企业走访工作,加大畅通税企沟通渠道,推广试用大企业服务模块“税企治”涉税诉求、精准推送等功能;配合总局建立健全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机制,增强大企业税收政策确定性、执行一致性的办理质效,高效率协调解决大企业涉税诉求事项。
21.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相关工作,大力宣传《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适用范围,开展跨境税收事前询复服务,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提供有力税收支持。
在贯彻深化的基础上,青岛税务还将推出以下特色举措:
22.联合开展“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聚焦中小微企业创业、经营、发展全周期,深化拓展“税务+”工作模式,联合市民营经济局、工商联、协会商会等,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联合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进行线上直播宣讲,联合开展问计问需活动。针对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和税费宣传辅导产品等内容开展精准推送,疏通政策落实堵点。提供“办问协同”服务,化解经营痛点难点,提升中小微企业办税缴费便利度。
23.深入开展“税智‘小巨人’”行动。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出助力高质量发展20条举措,依托市、区两级“专精特新涉税服务工作室”,搭建“跨级统筹、跨区协力”专家服务团队,高效高质解决“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政策难点堵点。联合市民营经济局,通过“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基地开展专场活动,专题宣贯税费优惠政策,促进企业成长壮大。
24.践行“枫桥经验”化解征纳矛盾。结合青岛建设中央法务区、打造现代法务生态圈要求,丰富“青税清法”税务争议援助品牌,深化拓展“枫桥经验”在税务部门的实践应用。建立税务争议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