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如果您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者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在年度汇算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什么情况下可能会产生退税呢?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梳理了7种常见退税情形,下拉查看↓
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年度内已预缴税额。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2023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举例】:小刘2023年1月取得工资10000元。个人每月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无其他扣除项目,已预缴个人所得税90元。2-12月每月取得工资4000元,无须缴纳个税。全年取得工资收入54000元,无其他收入,已预缴个税90元。
预扣预缴税额:
(10000-5000-2000)×3%= 90元
汇算税额:
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0,应纳税额为0元。
退税:90元
2023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举例】:小孙2023年每月取得工资15000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每月享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共计4500元。2023年度小孙发生符合条件的个人负担的大病医疗支出35000元,无其他扣除项目。
预扣预缴税额:
(15000×12-5000×12-2000×12-4500×12)×10%-2520=1680元
汇算税额:
可申报扣除大病医疗支出
35000-15000=20000元
(15000×12-60000-2000×12-4500×12-20000)×3%=660元
退税:1680-660=1020元
【小提示】:大病医疗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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