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其他个体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查处后如何补征税款? [已解决]
发布人:
胡科丰
发布时间:2010-10-27 11:11:48
回复:1
企业为其他个体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查处后如何补征税款?
最新回复
2010-10-27 15:23:21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415号】规定:“关于企业为他人非法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征补税款问题,我局曾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作出规定:对已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货物,要及时足额计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凡开具了专用发票,其销售额未按规定计入销售账户核算的,一律按偷税论处。为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我们意见: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所列货物的适用税率全额征补税款,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
|
我要回复
回复需要登陆请登陆后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