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有一笔销售业务误开了两份同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购货方均已通过认证,如何处理? [已解决]
发布人:
胡科丰
发布时间:2010-11-05 11:18:12
回复:1
上月有一笔销售业务误开了两份同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购货方均已通过认证,如何处理?
最新回复
2010-11-05 14:51:02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96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应由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销货方收到后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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