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餐饮服务部向社会销售快餐是否缴纳增值税? [已解决]
发布人:
胡科丰
发布时间:2010-11-08 11:06:33
回复:1
最新回复
2010-11-08 14:53:02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向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应纳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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