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系统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已解决]
发布人:
胡科丰
发布时间:2010-11-08 11:07:12
回复:1
铁路系统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最新回复
2010-11-08 14:53:44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54号】的规定:“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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