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为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进行价格换算时,有时会出现一些误差,请问如何处理? [已解决]
发布人:
胡科丰
发布时间:2010-11-08 11:18:02
回复: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为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进行价格换算时,有时会出现一些误差,请问如何处理?
最新回复
2010-11-08 14:55:40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国税函[1998]156号】规定,经税务机关日常稽查连续3个月被列入《未申报纳税人清单》或连续6个月被列入《申报异常纳税人清单》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亦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如果仅是三个月进项税留抵,而并无上列情形之一的则不会影响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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