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购买了防伪税控机(取得专用发票),该企业是否可以将购买防伪税控机的费用列入成本费用在所得税税前列支,并将该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已解决]
发布人:
胡科丰
发布时间:2010-11-10 13:38:32
回复:1
某企业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购买了防伪税控机(取得专用发票),该企业是否可以将购买防伪税控机的费用列入成本费用在所得税税前列支,并将该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最新回复
2010-11-10 16:07:19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第四条规定:税控系统专用和通用设备的购置费用准予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同时可凭购货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计入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该企业购买防伪税控机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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