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外贸公司,于2008年12月从国内某厂家购入服装一批出口,并做外销处理,分录为:
借 应收账款 4000
贷 销售收入-出口收入4000,
由于进项发票一直没开给我公司,也没法申报退税,直到今年9月初,税务局要求视同内销处理,厂家说9月份把发票给我公司开过来,并于本月认证我公司应该计提销项税额账务处理是否应为: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00/1.17*0.17
贷 应缴税费--销项税 581.2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进项票金额)
应缴税费--进项税 425(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2925
不知是否正确,请指教。谢谢!
还有,计提的销项税额在申报表那一栏反映?再次谢谢!